瑾年

梦想是备忘录能学会自己写文

狐狗贴贴(上)

*狐妖×犬妖的设定,又名《方小狗稀里糊涂贡献出自己的小狗尾巴的过程》


方多病是一只犬妖,字面意义上的,有耳朵尾巴的那种犬妖。经历过百年混战后,当今世界迎来了人妖共存的时代,何堂主常念叨他赶上了好时候,可以随意解放本体,哪像他爷爷那辈儿,那是连半点妖力也不敢露的。


于是方多病常常大大方方地展露出雪白的耳朵和毛绒绒的大尾巴,每上街转一圈,往往会收获不少凡人艳羡的目光。


幼年时方多病不良于行,修为迟缓,刻苦练功之余常常待在家里的藏书阁,饱读各类书籍,其中他最喜欢的一本是百妖录。书中有云,妖类性格多受血统天性影响,呈现一定的族群特征,如犬妖多恪守忠厚诚信之道,待人热情真诚。方多病看到此处时连连点头,好不赞同,全然忽略了下面一行小字。


——正因如此,也极易受人欺骗,需提高警惕,莫失防人之心。


再往下看,下一个分类就是狐妖。书中说,狐族人多形貌昳丽,尤擅招摇撞骗,上其当者数不胜数。


这不是正好和犬妖相反吗?方多病捏紧了手中书页,暗暗发誓,以后定要离狐妖远些,他方大少爷绝不会上狐妖的当。


好巧不巧,偏偏他在十岁时遇见了天下第一的李相夷。他从小就有个江湖梦,但因为身体原因,家里人一直不让他习武。年轻的武林盟主看出了他的天资和决心,递给他一把手铸的小木剑,上面有他亲手刻的名字,和一个“等你练好百招基础剑式,我就收你为徒”的承诺。小小的方多病望着李相夷离去的背影,背后火红的狐狸尾巴一晃一晃,成了照亮他前半生的最耀眼的色彩。


李相夷也是狐妖啊……那么狐妖一定没有书里写的那么坏。他师父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狐妖,不接受反驳。


可惜天妒英才,李相夷英年早逝,方多病都没来得及叫他一声师父,便听闻了他葬身东海的消息。


可是,天下第一怎么会死呢?他师父那么厉害的角色,江湖百年来第一个在十几岁便修成九尾的狐妖,怎么会那么轻易就死了呢?


方多病坚信,他师父只是失踪,并没有死。只要他好好习武,努力考入百川院,替他重振四顾门,他一定会回来认他这个徒弟的。 


*

后来方多病年满十八,逃婚出走,立志闯荡江湖,险些把何堂主气个半死。如愿以偿的方大少爷顶着百川院刑探的身份招摇过市,路见不平拔剑相助,从凶恶的打手刀下救出了他入江湖以来遇到的第一个朋友。


他说他叫李莲花,是个籍籍无名的江湖大夫。凡人一个,身无所长,每日就靠出诊赚些糊口银子——


“你别说了。”方少爷打断了他的话,一把揽过他肩膀。“以后我罩你,你就是本少爷进入江湖以来的第一个朋友了!”


他身上既无妖力,也没有耳朵尾巴,想来的确是凡人无疑。和这样的人交朋友,不会有什么风险,况且他还长得那么好看,怎么算他都不亏。


热心肠的方大少爷这样想着,更加坚定了要和他成为好朋友的想法。


没想到的是,他帮神医解决了麻烦,神医却送了他一盏迷魂茶。


昏过去之前,方多病在心里暗暗发誓,无论李莲花逃到天涯海角,他都一定要抓到他!


或许人的缘分当真妙不可言,短短几天后,他真的在灵山派再次“偶遇”了李莲花。本想把他抓回百川院绳之以法,但被这位凡人神医忽悠着,竟一同破获了一个大案,顺带还在他险些被人勒死的时候救了他一命。一番折腾下来,他是不想抓李莲花了,他更想让他成为他的江湖搭档,助力他成为名扬天下的刑探。


刚好他拿玉佩当的盘缠都用得差不多了,于是提了一壶好酒,不客气地来李莲花家蹭饭。神医家住莲花小楼,木质双层房平平无奇,装潢朴素得有些寒酸,倒是非常符合他所说的条件。


李莲花虽说看着有些嫌弃他,但终究还是没赶他走。方多病不会下厨,便老老实实坐在厅堂等着。在他的幻想中,他已然开启了江湖探案副本,将来和神医携手走天下,早晚会成就一番神探双侠的美名。


江湖路远,未来可期啊。方多病一边想一边去夹李莲花端上来的菜,然后笑容瞬间垮了下来。


方多病端起旁边的热茶一饮而尽,在心里默默给未来的幸福度-1。


*

 吃饱喝足,方多病到林子里捡了些木柴,在屋外的草地上搭起一丛篝火,邀请李莲花一同赏月。饮酒谈心间,李莲花问他,瞧你这耳朵和尾巴,你是犬妖啊?


方多病已然喝得有些晕了,红着脸闷声点头,蓬松长尾垂在身后,无意识地在李莲花眼前一晃一晃。李莲花一边喝酒,一边拿眼神瞥他,见他醉得差不多了,便状似漫不经心地问:“既然你说要我和你搭档,那能不能给我摸一下你的尾巴?”


方大少爷神色迷茫,看上去花了一会时间才理解他的意思,十分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:“不行,尾巴乃犬妖最为脆弱敏感地带,怎么能随便给别人摸呢!”


李莲花啊了一声,连声称是,手却还恋恋不舍地悬在他尾巴上边:“可是你都说要和我成为搭档了,这样也算别人吗?”


方多病被他问懵了,眨着大眼睛茫然思考。他确实想和面前的人成为搭档,他们现在的关系也算得上朋友了。可是,但是,按他们犬妖一族的传统……


李莲花见他犹豫不决,故意叹了口气,开始侃侃而谈。他说,他其实是妖和人类的混血,他有一个兄弟叫李莲蓬,是一名犬妖。他兄弟曾经也有这样蓬松好看的大尾巴,只可惜后来不幸身陨,那大尾巴他便再摸不着了。


方多病是个心很软的犬妖,越听他说越难受,最后主动妥了协,把尾巴尖送到了可怜的凡人手心里。李莲花便轻捏着柔软的尾巴尖揉,顺着毛发的方向一寸寸摸,手法倒确是无比娴熟,直摸得方多病舒服地眯眼,有一搭没一搭应着他的话,聊着聊着,便把自己师父是李相夷的事儿给抖了出来。


“你是不知道,我师父,那可是天下第一的剑神,李相夷!”方多病这样说着,手里的酒壶举得老高,激动得险些歪倒栽下去。李莲花眼疾手快地扶住他,被他这话逗得笑了,摇摇头,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。“我猜李相夷本人,也是不知道他有你这么个徒弟的。”


“你不信是吧!”方多病一激动,直接站了起来,毫无保留地就把小时候和李相夷的那段缘分说了出来,末了还补充一句,“我以前看百妖录的时候,是很讨厌狐妖的,但遇到我师父后,我发现狐妖也并非都那么坏……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狐妖,也是最优秀的狐妖。”


李莲花静静看着他胡侃的背影,只是笑了笑,没再多说什么,摸他尾巴的动作倒是轻缓了些。方多病被摸得舒服,眼皮越发沉重,脑袋一歪栽进他怀里,就这么毫无防备地睡了过去。


*

第二日清晨,方多病被鸟叫声唤醒,迷迷糊糊地睁开眼,昨夜种种回忆涌上心头。


他和李莲花在一起喝酒谈心,他告诉他李相夷是他师父,这倒没什么,只是他好像……


好像……还让李莲花摸了他的尾巴。


后知后觉的方多病一把捂住屁股,脸颊瞬间红透。


对他们犬妖一族来说,尾巴是十分重要的存在,因而有个不成文的传统,只有最亲密的人才能互相摸对方的尾巴,夫妻之间在订婚之后,还会互摸尾巴表示对婚姻和伴侣的忠诚。


他一个十八岁的良家少年,长这么大还从没给除了爹娘以外的人摸过尾巴,第一次居然让李莲花占了便宜??


不行,他得让李莲花还回来!


不对,李莲花没有尾巴……那,那他也得让李莲花负责!


方多病气势汹汹地站起来,正想找李莲花算账,却发现自己睡在荒郊野岭。


什么莲花楼,什么神医,什么月下篝火,通通都没了踪迹。


怎么回事,李莲花人呢,不会又出什么事了吧?!


他着急忙慌地从树底下爬起来,转身时看见了石头下压着的信纸。“凡人”运笔潇洒,矫若游龙,上书几行字。小狗行走江湖,还需多留个心眼。今日之事就当给你个教训,下回莫再随意相信他人。


信纸上还夹杂了几根火红的狐狸毛发,虽然妖力浅薄,但确是狐妖无异。


方多病拿着信纸站在原地,想起了百妖录里说的那段话。


——狐族人多形貌昳丽,尤擅坑蒙拐骗,上其当者数不胜数。


他气得跳脚,愤怒地把纸摔回石头上,五个大字在脑海中反复闪烁。


狗好,狐狸坏!!


(手动括号:李相夷除外)


(再手动括号:李莲花是世界上最坏的狐妖!!)



从八月份就磕上花方,如今终于下手了,零零散散写了不少小段子和梗,之后都会慢慢写成文发上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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